许昌市年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
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方案
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年7月20日)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豫人社1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年实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豫人社办号)精神,以及7月19日省人社厅全省政府购岗工作座谈会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年全省计划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个(含个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各追加2个),吸纳名(含个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各追加2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行政村(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教育、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社会工作、残疾人服务、养老服务、农技推广等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以下统称基层岗位)就业。省厅下达我市42个岗位指标。
二、组织实施
7月19日,河南省人社厅召开全省政府购岗工作座谈会会议并作出工作安排,此次工作由各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其中,局纪检监察室负责全过程监督工作;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负责沟通、协调工作;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网上报名工作;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岗位开发、信息发布、报名、体检、面试、公示、岗位培训、申请资金、落实待遇等具体工作。
三、经费保障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文件精神,此项工作实行全免费服务,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四、招聘对象
已在我省行政区域内进行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且持有《就业创业证》的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和离校未就业的届、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统称高校毕业生)。
五、人员待遇
基层岗位待遇分为岗位基本工资、岗位工龄工资和社会保险补贴3部分。年岗位基本工资标准为专科生不低于元/月、本科生不低于元/月、研究生不低于元/月,并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工龄工资标准从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岗位连续工作满1年算起,每增加1年工作时间,增加元的岗位工龄工资。“政府购岗”人员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用的单位缴纳部分由当地就业补助资金负担;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从“政府购岗”人员岗位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岗位开发(7月25日前)
根据河南省人社厅下达的岗位指标,参照各县(市、区)乡镇和街道办事处申报数量和实际需求,拟定本市基层岗位需求情况,并负责将《河南省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用人单位需求汇总表》,上报省“政府购岗”办公室。
七、信息发布(7月下旬)
通过报纸、许昌市人社局网站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及相关信息。
八、报名与审查(8月3-5日)
报名实行在许昌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最好白癜风医院咨询北京白癜风治疗去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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