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有奖发票的范围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并经过验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普通发票)。
下列普通发票不能参加开奖。
(1)红字普通发票。
(2)代开的普通发票。
(3)票面有“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
(4)开奖时已作废的普通发票。
(5)受票方为单位的发票和非正常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参与二次开奖。
(6)自开票之日起已超过90天(不含)的普通发票。
(7)定额发票。
参与行业范围暂定为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物业管理和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消费者取得以上行业纳税人开具且符合条件的普通发票可参与有奖发票摇奖。
二、开奖方式采取两次摇奖模式。
第一次开奖为即开式(包括单位和个人消费者),奖项共分为5个等次,分别为2元、5元、10元、50元、元。
第二次为定期开奖(不包括受票方为单位的发票),原则上最高奖金为10万元、最低奖金为2万元。
三、兑奖管理(一)第一次开奖
采取即开即兑方式,以电子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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