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苌庄高速收费站口雕塑公园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禹州市苌庄高速收费站口雕塑公园工程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禹州市苌庄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禹州市苌庄高速收费站口雕塑公园工程;
2.2工程编号:JSGC-SZ-
2.3工程地点:禹州市苌庄镇;
2.4招标控制价:.66元(含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发包方式:总承包;
2.8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2.9计划工期: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指投标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
3.4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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