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适应建安区学校教育教学发展需要,合理调整教师队伍结构,结合建安区学校实际情况,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建安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名。
一
招聘对象及范围
许昌市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许昌市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任职资格要求;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1)高校毕业生、中小学二级职称及以下人员,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普通高中教师岗位要求全日制统招师范类本科学历(不含民办、独立院校和联合办学)或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必须于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要求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中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
8.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不能如期于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校在校生;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6.试用期未满的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
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教师,安排到许昌市建安区学校教师岗位(详见《许昌市建安区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附后)。
四
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岗前培训、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进行招聘。
1.发布公告
许昌市建安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将于年6月21日在建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确认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及方式:年6月28日至年6月30日。方式: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