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事故之一:年3月10日14时38分许,陈某某驾驶豫K小型轿车沿天宝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丁庄村西口时,与驾驶电动三轮车的常星旺发生碰撞,致常星旺及三轮车乘车人常欣庆经抢救无效死亡、车辆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陈秋立弃车逃逸。
事故发生后,通过嫌疑人遗留肇事车辆上的物品,办案民警确定了嫌疑人身份。交通管理支队副支队长马耀宇、大队长赵献文立即制定工作计划,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安排:第一组民警对嫌疑人可能藏匿的地方进行摸排抓捕,第二组民警对嫌疑人家属进行政策攻心,劝其自首,第三组民警对受害人家属进行安抚。年内3月11日上午11时许,嫌疑人陈秋立迫于强大的压力到第四执勤大队自首。目前,办案民警已对嫌疑人陈秋立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提请魏都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受害人安抚情况:事故发生后,办案民警积极进行受害人家属善后工作,对受害人家属进行安抚。年3月11日下午,办案民警协调嫌疑人家属支付丧葬费用共计4万元已经分别发放给受害人家属,同时给两名受害人的家属送达了尸体处理通知书。目前受害人家属情绪稳定。
事故之二:月02月22日15时许分,河南省襄城县茨沟乡李某某驾驶豫K号大型客车沿迎宾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帝景东方南门西侧约30米路段时在车辆未停稳时打开车门,致使该车乘客王翠下车时摔倒,紧接着同向行驶的豫K号大型客车从王翠身上辗压过去,造成王翠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经研究认定:李二国驾驶机动车在车辆未停稳前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及驾驶机动车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造成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该案件嫌疑人李二国于02月23日,被我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危险驾驶犯罪典型案例:
3月21日17时20分许,我大队民警刘阳河等带领执勤民警巡逻至S线邮亭村路段时,发现路沟里一辆摩托车,路边停一辆电动车,电动车已经被撞的变形,无其他人员,向前巡逻行至多米处,发现旁边修理铺热闹异常,进去一看,有二人正在推搡,见有交警进来,一人就想逃离,民警迅速控制并询问,得知此人正是摩托人驾驶人张永刚,身上有浓重的酒味,且没有驾驶证,驾驶无牌摩托车,医院进行血样提取,经检验鉴定,张永刚(许昌县河街乡人)血样中检测出酒精浓度为mg/ml,属醉酒驾驶。当然,对涉嫌醉驾的张某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三、严重交通违法突出、交通事故多发、违法消除缓慢的重点企业。
据统计,现对全市运输企业车辆交通违法总量超过起的企业进行曝光,主要有:
许昌万里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车辆交通违法共计起。
许昌万里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车辆交通违法共计起。
2月26日和3月9日市交警支队源头办两次对万里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万里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约谈,要求该公司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和任务,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车辆所有人限期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襄城县顺发运输公司:车辆交通违法共计条次。襄城县交警大队源头办对顺发公司清查台账,明确清查责任人,要求公司对于通报涉及的违法未处理车辆,一律书面通报车主在交通违法不清零之前立即停止运营。
来源:许昌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