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许昌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评选管理办法》(许办〔〕35号),通过择优推荐和自愿申报,经资格审查、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等综合考察,并征求魏都区纪检监察、组织部、检察院、法院、宣传部、文明办、政法、网信办、公安等13个部门的意见,研究拟定了年区级文明单位名单。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拟命名的候选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意见和问题,从公示之日起,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进行反映。举报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线索明晰。举报人必须提供本人真实通讯地址和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时间:年3月11日——年3月17日
联系-
魏都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年3月11日
年区级文明单位名单
1.西大街道办事处
2.魏都区水利局(水务中心、河道管理所)
3.许昌移动公司市区分公司
4.许昌万盛置业有限公司
5.魏都区商务局
6.魏都区畜牧中心
本文编辑丨何巧学
编审丨张语
内容来源丨魏都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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