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有关规定,魏都区司法局会同魏都区人民法院、魏都公安分局对全区个人申请、随机抽取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个人基本信息核实和资格审查。在全区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候选人中拟任命第一批人民陪审员,其中个人申请26名、随机抽选18名、共计44名。现予以公示。
拟任人民陪审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年12月18日起至12月22日止,望全区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如发现公示的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存在不符合人民陪审员条件的,请及时向魏都区司法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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