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放管服”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以信用为手段加强持证企业证后监管,以精准监管提高监管效能,进一步规范电力市场准入秩序,河南能源监管办决定开展年度持证电力企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和现场检查企业范围
(一)自查企业
今年自查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为年底前到期的家企业;发电企业为年-年期间取证的家企业;供电企业为郑州、新乡、许昌、信阳、周口、驻马店六地市所属市、县级电网企业52家和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润奥供电股份有限公司等增量配电企业13家。
(二)现场检查企业
我办将按照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关于“电力业务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持证企业抽查比例为5%-10%,频次为两年一次”、“随机抽查分为比例抽查和条件抽查”的规定,在上述自查范围内结合自查情况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今年现场检查企业名单。
根据信用监管相关要求,我办将结合监管工作实际,根据日常投诉举报情况、许可申请资料审核情况、企业信用状况,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信用等级为失信及以下级别的企业、列入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