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名。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职业资格要求,其中:研究生学历(含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报考人员同时具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且本科学历须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年龄截止日期以公告发布之日(年6月17日)为准,如:30周岁及以下是指年6月17日(含)以后出生;7、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且不满5年的人员;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职业资格要求,其中:研究生学历(含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报考人员同时具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且本科学历须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三、报名及相关事项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推荐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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