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及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普通高中收费管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我委将于近期组织召开许昌市公办高中学费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参加人20人。由消费者、经营者、相关领域专家及其他人员组成。
(一)消费者参加人10人(市直5名,长葛市、禹州市、鄢陵县、襄城县、建安区各1名)。
1.报名条件:(1)年龄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提出符合实际的建议;
(3)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
(4)熟悉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和相关经济政策;
(5)有奉献精神和一定的时间保障;
(6)同意公开姓名、性别、职业等个人信息。
2.报名时间及方式:
消费者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分别由市、县发改委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15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市直消费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许昌市发改委报名;县(市、区)消费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所在县(市、区)发改委报名。
联系方式:
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廖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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