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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许昌法官依法快判解燃眉家人纾困含泪

法新融媒讯(文图/杨华王家兴)“王法官,谢谢您!感谢您高效公正的审判,救了我们家的急,使我们的生活终于能回到正常水平了!……”说着魏女士流下了激动的泪水。6月8日下午,魏女士来到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以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感谢王磊华法官的公正高效的审判。

据了解,年8月,魏女士之子武某与赵某协商共同承建许昌市建安区老城区公厕中转站改造工程和建安区畜牧局防疫站办公楼改造工程,双方合伙承揽上述工程,经双方结算,赵某应支付武某工程款56万元,赵某出具欠条一份,内容约定欠款分两次还清,第一次还款人民币28万元整,第二次还款人民币28万元整,两次还款日期分别为年5月和10月。工程结束后,赵某与建安区有关部门结算所有款项后,但一直没有支付给武某。

因工程款迟迟未还,其父亲患有肺病急需住院治疗,在多次索要无果的情况下,气愤交加的武医院,使原本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期间,武某父子治疗费需要大量资金,而家中主要劳动力丧失,又无其他经济收入,魏母只得四处奔波为丈夫和儿子筹钱治病,这突如其来的横祸令其苦不堪言,生活主要靠武某父母退休金和亲友的接济艰难维持。

年7月17日,受武某委托,其母魏女士将赵某、康某告上法庭,请求法庭判令赵某、康某支付原告工程款56万元并支付利息;诉讼费由赵某承担。

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王磊华法官了解到武某的家庭情况后,组织双方进行多次调解,希望能够通过调解使案款快速返还给武某,以解其燃眉之急,但最终调解未果。王磊华法官快速审理并依法作出判决,赵某、康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武某工程款56万元并支付利息(以年利率6%为标准,其中28万元自年7月17日开始计算,下余28万元自年10月2日起开始计算,均计算至付清工程款之日止)。

康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拿到二审判决后,魏女士非常激动,给王磊华法官来了个“突然袭击”,将做好锦旗送到了法院的大门口。她说:“在我希望快要破灭的时候,是您给了我们家希望,我就是想当面送锦旗以表达我的感激之情!”

当事人一辈子可能也就在法院打一个官司,作为法官我有义务让他在此次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细心与当事人交流通过审理案件发现基础事实,进而运用法律,依法进行判决,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更好的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王磊华法官如是说。

来源:法制与新闻法新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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