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市长教育质量奖评选和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许政办〔〕25号)要求,经过层层推荐、资格审查、综合评审、市长教育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审核等环节,现提出年度许昌市市长教育质量奖拟奖励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年8月29日至9月4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许昌市市长教育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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