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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公安局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一、招聘对象
户籍所在地为许昌市辖区(含建安区、魏都区、示范区、开发区、东城区)范围内或本人在许昌市区内有固定住所、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自愿从事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同时具有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5、年龄(截止年7月31日)、学历、身高等要求请参看附后职位表,以职位表要求为准;
6、本人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没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没有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记录;本人及家庭成员、近亲属没有被判处刑罚的;本人及家庭成员、近亲属没有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本人能够按照时限要求通过考察政审且政审合格。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共计97人(其中:勤务辅警56名、文职辅警39名、特殊人才2名)。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综合测试、体检、考察政审等环节。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年8月1日至8月2日共2天,每天9:00-17:00(中午不休)。
报名地点:许昌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大厅(许昌市文峰路取直段与许由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西,即:许由路号许昌公安大厦西侧)。
报名方法:
(1)现场报名。应聘者在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原件(交复印件一份)和《报名表》(见附件2,由考生自行下载,提前填写完整,一式两份,最好打印)到指定报名地点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须提交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提交个人亲笔手写《应聘书》。内容包括:本人基本情况、自我性格描述或自我评价、求职动机或对公安辅警工作的认识等,字数不少于字)。
(3)测身高。具体标准见职位表。
(4)体能测试。主要进行“纵跳摸高”项目测试,标准按照人社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48号)执行。
(5)身高不符合要求、体能测试不达标者,不受理报名。
(6)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场发放《应试通知单》。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以面试方式为主进行。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综合测试满分为分。
参加综合测试时须携带《应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综合测试结束后,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持《体检通知单》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程序和通用标准、特殊标准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自行承担。
(四)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参照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暂行规定》实施。因考察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体检合格。
(五)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政审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人员管理和薪酬标准
(一)此次招聘的辅警实行劳务派遣的用人方式,所招聘人员与许昌市金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许昌市公安局非执法岗位工作。招聘人员在岗工作期间,由许昌市公安局按照辅警人员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使用和考核。
(二)招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招聘人员在岗使用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被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按时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所招聘人员的月平均工资为元(包括基本工资、社保五险等)。特勤队员除享受一般辅警基本工资待遇外,另有特勤岗位补贴;特殊人才工资标准见《招聘职位表》“备注”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公安局纪委全程监督。
政策-、
公告地址以及附件下载: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本次县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获嘉县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聘调剂共计划选聘15人
二、资格和基本条件
获嘉县县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含试用期人员),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资格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发布公告
年7月31日,在获嘉县人民政府网(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年8月9日至8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地点:获嘉县产业集聚区凤翔中学(获嘉县产业集聚区西邻)。
3、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以及编办出具的编制证明,以上材料均提交原件,经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交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4张。报名填写《获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网上打印)。报考时承诺在本单位服务期至少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准跨单位流动或调出。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岗位及人员调整
各拟聘用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根据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整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者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调整或调减的情况将通过获嘉县人民政府网站( 5、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条件审查合格的人员,统一填写《获嘉县县直部分事业单位年面向获嘉县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聘调剂工作人员登记表》。
6、领取准考证:考生于年8月19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带本人身份证及收费条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和考生须知。
获嘉县人民政府网站( 新乡获嘉县事业单位招聘人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根据获嘉县事业单位编制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本次获嘉县部分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人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如30周岁以下指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段类推);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资格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发布公告
年7月31日,在获嘉县人民政府网(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年8月9日至8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地点:获嘉县产业集聚区凤翔中学(获嘉县产业集聚区西邻)。
3、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报考教师岗位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等,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以上材料均提交原件,经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交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4张。报名填写《获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网上打印)。报考时承诺在本单位服务期至少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准跨单位流动或调出。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名的,可免交笔试考务费。拟免交笔试考务费的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名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名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5、岗位及人员调整
各拟聘用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根据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整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者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调整或调减的情况将通过获嘉县人民政府网站( 6、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条件审查合格的人员,统一填写《获嘉县部分事业单位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
7、领取准考证:考生于年8月19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带本人身份证及收费条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和考生须知。
公告地址以及附件下载: 洛阳高新区年聘用制教师招录公告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和创新教师队伍管理模式,经区管委会研究同意,决定委托洛阳市人事人才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为区属各乡镇学校招录聘用制初中教师28名。
聘用制教师工资、职称等待遇参照在编教师待遇执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公积金等。一年一考核、三年一考评。在高新区服务满一定年限、综合考评优秀,因特殊情况调离洛阳市工作的,给予完善入编手续。到龄退休的,参照在编教师享受退休待遇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录数量及专业
本次招录初中教师28名,其中语文4名,数学6名、英语6名、生物2名、政治4名、地理2名、信息技术4名。
三、招录条件
1.具有现代教育理念,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获得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30周岁以下(年8月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年8月2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登录洛阳人才网,进行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时间:年8月2日9:00开始至8月3日17:00截止,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的信息并及时提交。(报名入口将于年8月2日上午9:00公布于洛阳人才网市内招考)
2.现场审查报名资格
现场审查时间:年8月2日、8月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现场审查地点: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会展中心三楼B区招聘大厅。
符合条件且已经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现场审核。
(1)户口本。
(2)身份证。
(3)毕业证(国内毕业生需提供期限内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带 (4)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
(5)相应专业、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6)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见附件2)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2份。
3.缴费
网上已报名且现场审核通过的考生在现场审核处缴纳30元报名费。
4.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考务费。拟免交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8月3日下午5:00前到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会展中心三楼B区招聘大厅11号玻璃房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及户口本。
5.准考证领取
审查合格并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年8月4日上午9:00-5日下午17:0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6.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打印准考证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7.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组织对应聘人员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4,达不到比例的,递减该学科的招聘名额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并退还报考该学科人员已交考务费。
8.本次招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学科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其他
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均在洛阳人才网( 政策-
考务-
公告地址以及附件下载:年延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本次延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调8名工作人员(其中:护理3名、临床医学1名、公共卫生1名、影像1名、检验1名、行政管理1名)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吃苦奉献精神,有较强的协调、处理问题能力;
(二)延津县在编在岗的全供事业身份人员(教师除外);
(三)国家承认中专及以上学历;
(四)报考人员需要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工作年限、工作表现等);
(五)身体健康;
(六)男性在50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在45周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受处分期间;受到过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年7月28日在延津县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年8月7日—8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安大道检察院原址四楼)。
报名办法: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资格证、有效身份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资格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共同审核。对资格条件初审合格的人员,需填写《延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相关复印件附后)、近期2英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同底版)。选调岗位人数不受报考人数多少的限制,选调岗位有人报考即可开考。
(三)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医学基础理论知识,笔试时间分钟,分值分。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人数1︰1确定考察对象(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入围考察)。
(五)组织考察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语言表达能力、实际工作能力等方面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考察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确定人选
按照所报具体专业岗位,有高分到低分录取,笔试成绩作为最后确定选调人员的重要依据。对拟选调人员,考核合格的有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按照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选调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选调结果予以公示。
(三)选调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选调范围,改变选调程序,擅自降低选调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五)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公告地址以及附件下载: 周口市年度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公告
一、招聘计划
全科医生特设医院专门设置,并将所聘全科医生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非常设岗位,为该岗位招聘的全科医生为特岗全科医生,年,全市共为乡镇卫生院招聘特岗全科医生82人(含中医),各县市(区)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4、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生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5、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部门(含中医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6、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含3年),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一医院工作经历。
7、全科医生的报考人员增加县乡两级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医师,在此基础上仍未完成年度招聘任务时,各县(市、区)可根据情况,在乡镇卫生院已取得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在编医务人员中,招聘部分特岗全科医生到偏远乡镇卫生院(县级政府所在地和中心乡镇卫生院除外)工作,享受上级补助的岗位津贴,但招聘比例不得超过该计划总招聘人数的20%。
鼓励城市业务水平较高、身体状况较好的退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应聘,补助水平参照特岗全科医生。本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各县市区卫计委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原件、学历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带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考试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面试
特岗全科医生招聘不进行笔试,只进行面试,时间拟定于9月底。面试采取实践技能操作方式进行,和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面试同步进行,满分为分。拟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体检和考察时间拟定于10月份。
(四)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10—11月份,将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周口人事考试网( 考生登记时请注意留取经常使用的通讯方式,保持通讯畅通,凡是因个人通讯原因联系不到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机会。
四、履约要求
招聘的全科医生为特岗全科医生,聘期4年。由用人单位与特岗医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情况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特岗全科医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4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助费用,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在医师注册和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限制,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五、待遇保障
(1)服务期内,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按年人均不低于4万元的标准安排岗位津贴,特岗全科医生年度考核合格后,医院进行发放。市、县级财政可根据当地实际给予适当补助。
(2)特岗全科医生在服务医院岗位管理,享受所在乡镇卫生院同等岗位职工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3)乡镇卫生院要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4)职称晋升时,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
六、纪律与监督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的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纪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工作由周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周口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
周口市卫计委—
川汇区卫计委—
项城市卫计委—
扶沟县卫计委—
西华县卫计委—
商水县卫计委—
太康县卫计委—
郸城县卫计委—
淮阳县卫计委—
沈丘县卫计委—
东新区卫计委—
公告地址以及附件下载: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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