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许昌市中小学中、高级教师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公告
为贯彻河南省人事厅《关于认真落实评审通过人员异议期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职〔〕30号)文件精神,增加职称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保证职称评审公开、公平、公正。现对我市年度许昌市中小学中、高级教师评审通过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1个月。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任何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告知许昌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我们将认真查证落实并及时处理。未通过人员本人持身份证可到同级职改部门查询未通过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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