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下午,许昌市召开《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条例》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以及贯彻实施的相关情况,并就大家所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汤超、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杨长杰、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俊芳、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王忠强出席活动,省市各级新闻媒体及各级各类相关部门参加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新闻媒体多位记者先后提问,针对“消防安全关系千家万户,为什么选择居民住宅区这个姓名进行立法?它又是如何制定的”“《条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它又具有什么样的特色与特点是什么?”作为消防安全管理的方管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来推动《条例》相关规定的落实?“。出席新闻发布会的相关负责人一一做出详细解答。
立法背景
据统计,十三五期间全市共发生火灾起,亡11人,伤5人,从火灾发生的区域和场所看,居民住宅火灾起,亡11人,伤3人,火灾起数占比居高不下,给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失,人民群众要求提高防范火灾措施的呼声越来越高,在立法资源紧张的情况下,选择了”居民住宅区“这个项目。
从去年11月起许昌市专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调查问卷、稿件起草工作、线上线下座谈交流会等多种方式公开征求意见,共召开不同类型座谈会27次,收集意见建议余条,对《条例(草案)》进行43遍修改,历时一年,最终提请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查,并批准该条例,明确于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
《条例》特点
据介绍,《条例》共六章42条,分别是总则、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设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与附则。主要有以下6项特点,一是权责法定,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二是打通堵点,解决无主小区管理难题;三是堵疏结合,缓解充电设施不足问题;四是消除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