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重要提醒!
日前,
精彩禹州从市交警部分获悉,
我市将开展“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
对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要求车主必须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接受处理!
对逾期未处理的,
公安机关将采取路面巡查、缉查布控、
传唤调查、新闻媒体曝光,
乃至催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抄告所在单位等严厉措施!
按照省公安厅部署,我市交管部门将开展“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对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要求车主必须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接受处理。对逾期未处理的,公安机关将采取路面巡查、缉查布控、传唤调查、新闻媒体曝光,乃至催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抄告所在单位等严厉措施。
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须在接通知之日起30日内接受处理
我市公安机关从即日起,将利用半年左右,集中开展“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
2月10日,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负责人表示:“此次行动,是按照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实施的,目的是增强所有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市交管部门将通过开展这次行动,使全市交通违法数据库有效未处理违法信息大幅下降,交通违法行为人得到教育处罚,从而进一步改善全市的交通秩序,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希望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管理人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城市文明。”
省公安厅《关于依法查处清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通告》明确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应当在下列规定的期限内,及时接受处理,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对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接受处理。
对现场查处的违法行为,应当在收到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之日起15日内接受处理。
对已经作出罚款决定的,应当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交纳罚款。
截至年年底,
市区小轿车数量已达26.万辆
据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部门介绍,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迅速提高,我市机动车数量,尤其是私家车数量增长迅猛。到年年底,全市小型汽车数量已达44.万辆,其中市区小轿车数量达26.万辆,仅去年12月份就增加了1.万辆,增长速度高达17.8%,可谓“井喷”。
“去年年底,考虑到过年要回老家,没有车走亲戚不太方便,就和老婆打算买辆车。没想到,我们到市区几家4S店一看,到处人满为患,有的紧俏车型春节前根本提不到车。我俩一咬牙,买了一辆‘福特’。”2月8日上午,家住东城区瑞贝卡·新天下小区的市民郭玉瑞说。
郭玉瑞介绍,他们之所以急着买车,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去年年底国家出台了一项新政策:自今年1月1日起,将购置1.6升及1.6升以下排量乘用车的车辆购置税由5%增加到7.5%;到年,将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元旦前买能省几千元钱呢,难怪买车的人那么多。”
年,
闯红灯被“电子警察”抓拍后
未及时处理的高达4.万次
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市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管理人,对不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未予及时处理。
据统计,年我市公安机关共查处机动车非现场违章93.万次(其中市区69.万次)。“电子警察”抓拍车辆闯红灯8.万次,其中,30日内未接受处理的达4.万次,全市抓拍次数最多的一辆车有次,令人触目惊心。
在我市机动车辆中,年现场处罚(主要是对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15日未交款的有1.万起,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未处理累积超过5次的有3.万辆。这些机动车辆的驾驶人、所有人、管理人,将是此次行动的重点对象。
逾期不处理违章记录,
将面临催告等多项严重后果
在此次行动中,我市交警将组织专门力量,对库存违法数据进行分类筛查,确定有效未交款裁决数、非现场违法信息数等底数,并依法通知驾驶人、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及时处理。
随后,交管部门将对存在多起交通违法信息未处理的车辆录入缉查布控系统,实施重点管控;对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当事人进行催告;将拒不履行裁定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使其在出行、投资、置业、消费等领域受到联合信用惩戒;必要时,公安机关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因此,在今后的日常生活中,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管理人应当主动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许昌网上警局、交管APP等途径,及时查询、处理车辆交通违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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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交通违法信息!
编辑:金银龙崔夏爽来源:许昌报业传媒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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