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职工的社会保险权利,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将我市年上半年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申请提前退休或退职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通知如下:
01
鉴定范围
市直及各县(市、区)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和参加本市养老保险统筹的驻许单位,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申请提前退休(退职)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职工。
02
鉴定标准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劳社部发〔〕8号)
参加病退鉴定的人员收取报名费元/人。
收费依据:豫计收费〔3〕号文件。
点击查看职工病退鉴定标准
03
申报材料
本次鉴定采取网上申报,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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