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康世保通讯员张棣陈攀)近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首次运用《民法典》顺利审结了一起涉外婚姻离婚纠纷案件。“终于恢复自由之身了。”1月18日,收到离婚判决书的方女士在电话中对半截河法庭庭长司忠信再三表示感谢。
案情回顾
原告方女士,许昌人。年初,方女士因工作关系在广州与一韩国人李先生相识,并于当年9月在河南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结婚一年后,李先生离开中国回到韩国生活,后方女士赴韩国与李先生共同生活。双方因文化差异、生活方式不同及经济问题经常产生矛盾,方女士在韩国很短时间即回到中国,此后双方长期分居。方女士分别于年、年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均因无法向被告送达开庭传票撤回起诉。年10月26日,方女士再次诉至魏都区法院。
判决结果
承办法官司忠信仔细研究案情,确认双方感情已破裂。但该案件涉及境外,案件送达是一个难题。依据有关规定,涉外送达诉讼文书需委托最高院、司法部、我国驻该成员国的使、领馆,十分复杂。为提高效率,司忠信查阅最高院相关规定后得知,受送达人所在国允许邮寄送达的,人民法院可以邮寄送达。年9月,魏都区法院积极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畅通法官与法律工作者们的良性互动渠道。为确保该案每一个环节精确无误,司忠信秉着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通过魏都区法院法律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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