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教育局年上半年
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教人[]号文件精神,现将许昌市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对象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许昌市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3.工作单位在许昌市行政区域内的外地(市)户籍人员(必须满足省厅[]号文件规定条件:仅人事关系在许昌市的外地市申请人,另需提交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及由工作单位缴纳的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二)申请人员分类
??面向社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所具备条件不同,分成以下三类申请人:
??1.第一类申请人: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2.第二类申请人: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合格证明的"考试类别"一致的申请人;
??3.第三类申请人: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合格证明的"考试类别"一致的,学籍在许昌市的年应届毕业生。
??(三)学历标准
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
??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号)规定,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人员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普通话语音教师资格的人员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程序
??(一)个人报名和条件准备阶段
??1.申请人可根据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名要求,向相应认定机构了解相关情况(联系电话见附件1)。
??2.申请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报名,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报名的同时,应全面了解申请教师资格的具体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等信息。
??3.申请人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
??4.申请人到相应教师资医院进行体检。
??(二)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1.网上申报
??时间:4月11日-4月25日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北京中科白癜风医学研究院北京白癜风康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