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许昌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就《许昌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实施的相关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许昌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王忠强介绍了《实施办法》有关情况,河南省级新闻媒体驻许昌记者站、许昌市主要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了会议。
据了解,许昌市委、市政府对消防安全工作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夯实消防安全基础和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1月26日,许昌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许昌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并于发布之日起施行。
发布会上,王忠强支队长介绍了《许昌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主要内容。新修订的《实施办法》更加突出了“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时代特征,突出了许昌市消防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内容,系统构建了我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健全完善了政府消防工作协调机制,明确细化了行业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从严界定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实施办法》还将消防安全作为政府部门和社会单位创建文明单位的重要参考依据。建立健全了消防工作考评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对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单位直接责任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责任。
出席会议的领导先后回答了记者提问,就《实施办法》的具体贯彻实施等问题一一进行了详细解答。
编辑:吴琼
校对:姚浩瀚
审核:王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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