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3月24日2时09分,许昌市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魏都区六一路与新兴路交叉口南米处一民房发生火灾。接警后,指挥中心迅速调集辖区中队2辆消防车、12名官兵赶赴现场处置。
2时18分,消防官兵到达现场。经侦察发现,起火建筑为三层自建民房,着火物质为电动车及其它杂物,楼内有人被困。中队立即组织力量救人灭火。2时33分,现场处置完毕,官兵共搜救出两名被困者,其中1人经医生确认死亡。
此次火灾过火面积约10平方米,火灾原因和损失正在调查中。
根据河南省新的消防条例规定,电动车不能在建筑的门厅、楼梯间存放,如果电动车停放在一楼,一旦着火,势必要威胁到整栋建筑内人员的安全。河南消防提醒广大物业管理单位和居民要严格遵守这个规定,并在居民楼院或社区内,要统一设置电动车充电棚。同时提醒广大市民,要不定期检查超期电动车线路情况,以免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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