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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编许昌市对德欧交流合作服务中心招

温馨提示:求职时须提高警惕,辨别信息真伪,谨防上当受骗。遇到用人单位收取任何费用/扣留证件等不规范行为,请立刻终止应聘,祝愿毕业生求职顺利!

为进一步加大对德(欧)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力度,提高我市国际化交流合作水平,经市委、市政府同意,许昌市对德(欧)交流合作服务中心面向社会考核招聘5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或任职资格要求;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行为未满禁考期限的人员;

5.近三年来通过公开招聘进入许昌市市直事业单位的人员;

6.现役军人、不能于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5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年7月29日9:00-8月5日17:30

(2)报名方式:采用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于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xcsswjr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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