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根据许昌市总工会、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关于开展年度“许昌市文明职工”和“许昌市文明职工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许工文〔〕20号)文件精神,市总工会、市委宣传部和市文明办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群众公认的原则,充分发挥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在对全市各级工会组织推荐的“许昌市文明职工”候选人进行层层推荐、认真审核的基础上,拟对以下15位“许昌市文明职工标兵”和69个“许昌市文明职工”进行公开表彰(见附件),现予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许昌市总工会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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