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魏都区人民法院日常司法工作需要,受魏都区人民法院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共计划招聘司法辅助岗位人员30人,其中:法官助理4人,主要负责协助法官进行法律研究,起草法律文书以及其他与案件准备和案件管理有关的工作;书记员4人,主要负责导诉、文书送达、审判庭管理等审判辅助性工作;辅警10人,主要负责辅助强制执行、值勤及维护院机关安全;信息化工作人员5人,主要负责各业务庭计算机网络、审判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和其他有关工作;行政助理7人,主要负责人事管理、宣传报道、党建等有关工作。
二、招聘对象
居住地在许昌市范围内(包括:各县市区)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应聘法官助理岗位的人员,限法律专业;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8周岁以下;熟悉电脑操作,打字速度应达到60字/分钟以上,有工作经验者优先;进行面试。
4、应聘书记员岗位的人员,限法律或文秘专业;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8周岁以下;熟悉电脑操作,打字速度应达到60字/分钟以上,有工作经验者优先;进行笔试和面试。
5、应聘辅警岗位的人员,警察专业或复转军人;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年龄在38周岁以下;进行面试。
6、应聘信息化工作人员岗位的人员,限计算机专业;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8周岁以下;熟悉电脑操作,具有计算机日常应用与维护能力,打字速度应达到60字/分钟以上,有工作经验者或具有相应等级证书者优先;进行笔试和面试。
7、应聘行政助理岗位的人员,文秘、新闻或档案管理专业;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大学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8周岁以下;熟悉电脑操作,打字速度应达到60字/分钟以上,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过作品的优先;进行笔试和面试。
8、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适合岗位工作需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适合岗位要求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河南创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招聘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许昌市人事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