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融媒讯(文图/杨华魏立峰杨启山)“犯罪嫌疑人宋某某,我是魏都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检察官,今天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我们将对认罪认罚听取意见、签署具结书的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3月1日上午,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曹金露检察官在办案工作区、远程提讯认罪认罚专用讯问室对宋某某涉嫌盗窃案进行认罪认罚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这是该院首次开展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由于宋某某未委托辩护人,在听取意见前,该院向区司法局出具《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通知书》,通知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宋某某提供法律帮助,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
在听取意见过程中,检察官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适用后果予以明示;就主要证据予以开示;就盗窃犯罪量刑中起刑点、增加幅度、基准刑、调整比例、刑期计算方式予以详细解释;并就嫌疑人的疑问予以解答。
随后,检察官听取了犯罪嫌疑人和值班律师的意见。犯罪嫌疑人宋某某对定案的主要证据、涉嫌的罪名及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均表示无异议,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经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承办检察官三方确认后,以“一案一光盘”形式对此次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进行固定封存留档。
据了解,该案是魏都区人民检察院首次对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进行同步录音录像。此项工作的开展,既有利于办案过程全程留存,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的权益,更能倒逼检察官规范办理案件,提高办案能力水平,促进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实现新突破。
来源:法制与新闻法新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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