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和朋友聊天,谈到雷洋事件,对于执法人员是否存在侵权渎职行为,一切留待证据揭开真相。抛开问题看本质,涉及一个话题,就是卖淫嫖娼行为究竟该不该合法化。
谈到这个话题,我记得几年前有个人大代表提议要求卖淫嫖娼合法化,被炒得沸沸扬扬。雷洋事件后,有不少文章大谈卖淫嫖娼是人类的原罪,不应由法律来规范。真的是这样简单吗?先来看看这段原罪的历史。
传说中国最早的妓院是管仲开创。管仲是什么人?他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哲学家、政治家、军事家。管仲重视商业,为了吸引外来商人,设立了七百处“女闾”,也就是妓院的前身。
这里插播一句,管仲如果不是生在春秋战国,而是现代,以他这样的网红身份这样大规模地创办色情业,恐怕早已构成组织卖淫罪了。
好了,从这里开始,中国的色情业开始蓬勃发展,到了唐朝达到鼎盛。由于娼妓泛滥,宋朝开始限制官吏嫖娼,元朝以后对官吏嫖娼、娶娼为妻的禁令更为严厉,明朝曾规定“官吏宿娼,罪亚杀人一等;虽遇赦,终身弗叙”,看来,官吏嫖娼能提到和杀人比较的程度,不用巡捕抓捕,单这规定也就足够吓死人了。
清朝也曾实行过禁娼令,如康熙三十八年,奉旨前往湖南审案的京官刚五达被地方官员举报,原因之一就是他途经武昌时“接娼妓歇宿,以致百姓鸣锣喧哗”,移住汉口时又与属下“每日每人接妓女一名,歌唱作乐”。
同治年间,有个叫张其翰的京城少年,家里很有钱,但他是个不学无术的地痞流氓,后来家里帮他捐了钱当了官,但因为任内嫖娼而且拒捕,被革职送边疆,后来释放回来后,又因为嫖娼被捕,最后不得已逃往胜保的军队大营中。
到了民国,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这个妾也不是一般人娶得起的,只有有钱人才有这样的底气。说到这里,大家想想为什么现在的贪官包二奶养情人需要大量的钱财,就可以明白。那没钱的穷屌丝怎么办?要么打光棍,要么就只有一个办法,上妓院。再加上那个年头,政治动荡,民生凋敝,失业率高居不下,人口贩卖猖獗,为色情行业的蓬勃发展提供了人力支持。所以民国吏治腐败,娼妓盛行,比较著名的八大胡同,就是当时参议院和众议院官员以及学者们最爱光顾之所。
娼妓盛行必然伴随性病肆虐,街头巷尾、报纸杂志,治疗花柳病的广告铺天盖地。虽然国民政府定妓女必须每月去检治收容所检查。但由于财政赤字高居不下,野妓暗娼比比皆是,实质上收效甚微。
终于砸碎了旧制度,解放了全中国,新中国成立了。新中国整肃社会风气,废除了娼业。废除娼业的过程也不是简单一蹴而就,苏童著名小说《红粉》就描写了娼业改良过程中的社会心态和现实。
时至今日,卖淫嫖娼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拉皮条、开妓院,不好意思,刑法还有组织卖淫罪、介绍卖淫罪等等进行规范。
可见,道德在不同的时代有着不同的底线,而法律在不同的时代约束不同的道德底线。
好吧,可能有人要说,为什么中国这样子,其他国家不是这样子?我们再放眼全球。
关于卖淫是否合法化,其实一直也是国际社会的一大难题。事实上,嫖娼在全世界大多数国家,都不合法。即使是在那个手拿冰淇淋的自由女神国度——美国,也只有内华达州几个小郡县有限制地允许卖淫嫖娼,其他任何地方严禁卖淫嫖娼。
而且美国社会也有对卖淫嫖娼是否合法化的讨论,但赞成合法化的人主要是出于保护卖淫女的合法权利考虑,这与我们社会多从嫖娼者的道德考虑形成有趣的对比。
更有趣的是北欧国家如挪威等国规定卖淫合法,但同时规定男人嫖娼违法。不知道立法者这样立法是何意图,这分明是让卖淫者无生意可做的节奏啊。
在允许娼妓存在的一些国家和地区也并非绝对简单的“合法化”,同时也有严格的法律限制,并没有把卖淫当成普通产业。
比如英国,上个世纪50年代,英国政府设立了“同性恋犯罪及娼妓问题委员会”,其中一项任务就是研究如何处理娼妓问题。最后的意见是,反对禁娼,但主张对“妨害公共秩序与风俗,或伤害侵犯一般公民的权益”的行为予以刑事处罚,禁止卖淫业妨碍公共安宁,公民不需有明显确实的证据即可进行告发。随后通过“街头犯罪法”,禁止“以妓为常业者”在街头或公共场所招揽顾客,禁止经营专门的妓院,禁止做性交易广告,禁止靠剥削妓女的营收维生。
实际上,香港一楼一凤现象也是多受英国法律的影响。根据香港法例,任何处所由超过二人主要用以卖淫用途即可被视为“卖淫场所”。任何人管理、出租、或租赁卖淫场所都可被检控。为逃避法律责任,因而发展出只有一名妓女卖淫的一楼一凤。著名的电影《金鸡》就是描写了一楼一凤现象下妓女的生活。
香港法律一方面考虑个人有权控制自己身体的自由,尊重私人行为,容许在自家院子进行性交易的个人行为,这就好比自己在家里抠脚丫子一样不受法律干涉。但同时,考虑社会公共秩序和治安,禁止娼妓行为产业化市场化,不允许扩展营业及宣传兜客,否则视为非法,警方有权抓捕。
实践中,在允许卖淫嫖娼行为存在的国家,也逐渐出现了一些新的社会问题。年发布的跨国调查发现,“卖淫合法化”的国家比“禁止卖淫”的国家存在更多被拐卖而来的人口,而且这些人口多来自低收入国家。同时,和盗版行为一样,合法化的同时地下暗娼仍然存在,性病依然无法遏制,同时还伴随着黑社会势力扩张、毒品交易等各种难题。
连姆.尼森主演的飓风营救,就是讲述了主人公一名老特工的女儿Kim在巴黎遭到黑帮卖淫团伙的拐卖,父亲重出江湖拯救女儿的故事,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卖淫行为合理存在下带来的社会问题。
可见,关于卖淫嫖娼是否合法化,不仅仅是一个道德问题。如果说嫖娼是个人的道德,法律不应口诛笔伐,那么以此推论,滴滴司机在自己的车上裸露身体,不也应该是个人道德问题吗?为什么又为社会所不允许呢?所以道德不应该是有选择性的道德。
卖淫嫖娼是一个社会问题,在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解决之前,任何人都不应该以道德来绑架法律,简单地拍脑袋赞成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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