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天平公证处(原许昌市公证处),系许昌市司法局直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
一、招聘岗位
(一)招聘人数:公证员助理2名,会计1名。
(二)岗位职责:公证员助理协助公证员办理公证事务,整理公证案卷;会计负责日常财务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身体健康,公道正派,品行良好,热爱公证事业;
3、公证员助理要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有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优先。会计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具有会计资格证书;
4、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被吊销公证员、律师执业证书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6.其他不适宜在公证处工作的情形。
二、报名
1、报名时间:7月1日-7月8日。
2、报名形式: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发送到xcsgz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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