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4月15日上午11时许,
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第二高速公路执勤大队民警
接到报警称盐洛高速公里处
有车辆起火自燃……
民警赶到现场后迅速设置警示区域,提醒车辆提前变道避开危险区域,又协同消防队员进行灭火,5分钟后大火被扑灭。
经询问车辆驾驶员了解到,驾驶员名为刘某,开车带儿子从长葛上高速去宝丰,行驶到此处时感觉发动机有异响,刚把车停下便发现车辆引擎盖下有火苗蹿出,便立即带孩子下车远离车辆并报警,因为离开及时,母子两人没有受伤。随后民警用警车将母子两人带离高速。
高速交警提醒:车辆驾驶人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在检查车辆制动、灯光等安全性能的同时,还要重点检查车辆油路、线路等情况,发现有破损的,应迅速更换修复,确保行车安全。本期编辑丨方圆校审丨刘瑞琦值班主编丨黄冠宇监制丨黄冠宇内容来源丨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推荐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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