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范围
按照规定报名参加01年上半年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病退鉴定)的职工。
二、体检时间
01年4月4日(周六)—4月5日(周日),每位职工的具体体检时间,以职工本人“病退体检卡”上所注的日期和上、下午时间为准。
上午:8:30开始
下午:14:00开始。
三、体检地点
医院(许昌市建安大道与劳动路交叉口向东米)
10路、9路、路、66路公交车可到达医院附近停靠。
四、体检材料
体检当天职工需携带“一证一卡+诊断资料”:①参加鉴定的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病退鉴定体检卡;③与所申报疾病相关的全部病历、各项检查报告、原始影像医学资料(例:X光、磁共振等各种片子)等诊断资料。
请职工携带以上各项资料参加鉴定,避免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鉴定,或诊断资料不完整增加检查负担、影响体检结果。
五、体检流程
1.领取体检卡。
市直报名参加01年上半年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病退鉴定)的职工,请到许昌市民之家1楼A区窗口领取“病退鉴定体检卡”,体检卡领取时间为01年4月1日下午—3日(周三下午—周五)。
各县(市、区)职工的“病退鉴定体检卡”,由当地人社局工作人员于01年4月1日(周三上午)前统一领取后,于01年4月1日(周三)下午开始在当地人社局统一发放,相关事宜可咨询当地人社局。
.医院候检。
医院后,请按照导示牌或导医的引导,领取序号卡和体检提示,然后到指定区域候检。工作人员将按照序号卡先后顺序,结合病种诊室体检状况,陆续引导职工到指定地点进行检查。候检期间职工出现身体不适的,须立即停止病退鉴定,并及时告知现场医护人员进行急救。
3.诊室体检。
为保障诊室秩序,每位职工可有一位家属陪同进入诊室,确因身体状况需增加陪护亲属的,经诊室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不听工作人员劝阻,扰乱鉴定现场秩序的,直接取消本次鉴定资格!
职工进入诊室后,应如实向接诊专家陈述病情,并按照专家要求配合检查。需要进行检查项目的,应按照专家开具的检查单如实进行检查。
职工不配合检查,或故意伪装病情导致主、客观检查项目结果严重不符的,专家组将不出具鉴定结论。
如有伪造诊断证明、病例、身份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发现,直接取消本次鉴定资格,并列入“许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良诚信记录”,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的通知
(提示:以上行为均属社会保险诈骗犯罪行为,犯罪后果可点击下方链接查看。)骗取社会保险金,会有什么后果?
4.等待结论。
职工按照专家要求完成各医院,医院直接交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处理。经封闭评审后,鉴定结论及检查结果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发放,具体情况请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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