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年度许昌市事业单位职称评聘计划备案工作的通知
许职改办﹝﹞7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年度许昌市职称工作安排,拟于近期开展事业单位职称评聘计划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事业单位职称评聘计划备案工作,按照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改进事业单位职称评聘计划备案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许人社办〔〕30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4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豫人社〔〕1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备案工作时间为年7月1日至31日,需提供的材料包括:截止年6月底的《许昌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情况备案表》和加盖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行政公章的《年度许昌市事业单位职称评聘计划备案表》。
三、市直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严格政策,认真审核,科学合理研究确定年度职称评聘计划,并以主管部门为单位按时报送备案。各县(市、区)人社局要结合实际,统筹安排,认真做好本地职称评聘计划备案工作,并按时将备案结果汇总后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市人社局统一公示。逾期未报的单位,将不予备案和公示。
联系人及陈菁博,马涵若,-
联系单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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