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许昌县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联合许昌许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布了一批涉金融案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卞韶辉,住许昌县艾庄回族乡鲁湾村。执行标的:40万元及利息。
曹付军,住许昌县灵井镇大前王村。执行标的:12.万元及利息。
陈见喜,住禹州市褚河乡吴海村。执行标的:35万元及利息。
陈建设,住魏都区东大街长河花园。执行标的:12.万元及利息。
陈建伟,住禹州市褚河乡吴海村。执行标的:35万元及利息。
崔伟星,住禹州市郭连乡韩楼村。执行标的:34.3万元及利息。
丁唯真,住魏都区文峰路2号3号楼。执行标的:6.万元及利息。
董会芬,住许昌县艾庄回族乡鲁湾村。执行标的:40万元及利息。
冯书臣,住魏都区东关北巷2号。执行标的:6.万元及利息。
付红杰,住许昌县长村张乡拳张村。执行标的:34.3万元及利息。
胡娜,住许昌县榆林乡东榆林村。执行标的:40万元及利息。
黄伟伟,住禹州市褚河乡蒋庄村。执行标的:35万元及利息。
黄燕军,住禹州市褚河乡蒋庄村。执行标的:35万元及利息。
霍晓丽,住许昌县将官池镇县档发厂院。执行标的:88万元及利息。
贾海涛,住许昌县邓庄乡宁门村。执行标的:34.3万元及利息。
贾佳,住许昌县榆林乡东榆林村。执行标的:40万元及利息。
贾水池,住许昌县榆林乡东榆林村。执行标的:40万元及利息。
康保聚,住禹州市褚河乡郎庄村。执行标的:35万元及利息。
李春英,住许昌县灵井镇傅王村。执行标的:45.8万元及利息。
李欢欢,住长葛市官亭乡申庄村。执行标的:29万元及利息。
李慧芳,住许昌县灵井镇傅王村。执行标的:12万元及利息。
李秋侠,住许昌县灵井镇傅王村。执行标的:48万元及利息。
廖纪明,住许昌县榆林乡榆林街。执行标的:40万元及利息。
廖小鹏,住许昌县蒋李集镇廖庄村。执行标的:40万元及利息。
刘晓君,住魏都区六一路1号。执行标的:45.8万元及利息。
鲁松岭,住许昌县艾庄回族乡鲁湾村。执行标的:88万元及利息。
禄二磊,住许昌县苏桥乡禄马村。执行标的:34.3万元及利息。
牛书辉,住许昌县艾庄回族乡大牛村。执行标的:48万元及利息。
任新德,住许昌县蒋李集镇孙堂村。执行标的:34.3万元及利息。
申凤琴,住禹州市褚河乡刘运庄村。执行标的:48万元及利息。
史爱芹,住许昌县榆林乡榆林街。执行标的:40万元及利息。
史红敏,住许昌县灵井镇寨杨村。执行标的:12万元及利息。
宋卫钢,住魏都区半截河街道办事处宋庄村62号。执行标的:12万元及利息。
田华,住魏都区文昌街37号附1号。执行标的:93.8万元及利息。
王国岭,住许昌县灵井镇王井村。执行标的:48万元及利息。
王丽平,住许昌县灵井镇傅王村。执行标的:93.8万元及利息。
王全立,住许昌县灵井镇傅王村。执行标的:12万元及利息。
杨景福,住许昌县灵井镇傅王村。执行标的:93.8万元及利息。
杨景陆,住许昌县灵井镇傅王村。执行标的:48万元及利息。
杨景申,住许昌县灵井镇傅王村。执行标的:45.8万元及利息。
杨景堂,住许昌县灵井镇傅王村。执行标的:45.8万元及利息。
杨利锋,住许昌县将官池镇县委院。执行标的:9.8万元及利息。
杨苗苗,住长葛市和尚桥镇楼张村。执行标的:29万元及利息。
杨苗苗,住魏都区西大街15号9号楼。执行标的:29万元及利息。
杨少锋,住魏都区六一路3号4号楼。执行标的:45.8万元及利息。
杨绍磊,住魏都区六一路3号4号楼。执行标的:46.85万元及利息。
杨志勇,住许昌县灵井镇寨杨村。执行标的:12万元及利息。
袁建华,住许昌县蒋李集镇邢庄村。执行标的:34.3万元及利息。
张真真,许昌县灵井镇湾鲁村。执行标的:12万元及利息。
朱鑫磊,住许昌县灵井镇湾鲁村。执行标的:12万元及利息。
俎荣枝,住魏都区高桥营街道办事处俎庄社区。执行标的:14.万元及利息。
俎学峰,住魏都区高桥营街道办事处俎庄社区。执行标的:14.万元及利息。
俎学禄,住魏都区高桥营街道办事处俎庄社区。执行标的:14.万元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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