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五一”临近,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纪委提醒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崇廉尚俭,廉洁过节,切实遵守“八个严禁”:
1、严禁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或踏青旅游活动。
2、严禁搞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或者低俗祭祀活动。
3、严禁借举办追思会、茶话会、联谊会等名义用公款宴请聚餐、赠送礼品。
4、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款物和其他安排。
5、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
6、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
7、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8、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除了这“八个严禁”还要提醒大家三个注意:
各级党委(党组)要注意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做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牢。
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注意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强化监督,强化检查,强化问责。
各地各单位要注意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公务车辆管理工作。节日期间各地各单位执行纪律情况,要在规定时间内(4月6日、5月3日下午17:00前)向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进行报告。
举报方式在这里:
市纪委监察局举报
党风政风监督网络举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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