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开始严查,部分人养老金将暂停发放,有些人补发的也要退还
12月到了,这是今年的最后一个月,但是很遗憾地告诉大家这个月有部分人可能领不到养老金了,因为有一些地区最近都发出了养老金资格认证的通知、还有地区近日发出了“骗领、冒领养老金的人”必须在12月31日前限期退还的通知,因此有一些退休人员符合一定条件的养老金将会暂停,并且有些人近期重算补发到手的钱也要退还,这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
其实,在年底这个事情大家要特别重视,比如湖北天门市要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11月30号之前完成养老金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河南焦作对于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人员,认证截止时间是11月25号,因此逾期未认证的、12月养老金将暂停发放。然后之前广东省也宣布过名退休人员截至第4季度仍然没有完成养老金认证,到12月份如果这其中的部分人还是没认证的话,养金待遇发放也会暂停——我们看到截至12月全国已经有30个省份公布了养老金的最新计发基数、最新的有福建和内蒙古(分别为、),而且大多数的省份都会在12月前后补发到位,因此很多人在11月底其实已经收到了上千元甚至几千元的补发待遇、12月份会有更多的人会收到这笔钱,那为什么有的人会暂停待遇、甚至已经补发过的养老金都要退还呢?
因为我国目前大约有1.3亿城镇职工在领取养老金,这么大的基数、几乎每个月都有退休人员去世,社保部门无法时时刻刻了解每一位退休人员是否还健在?因此只能通过定期要求养老金认证、或者通过大数据对比来判断退休人员的生存状况。
这也是为了防止少数人钻空子、在退休人员去世之后冒领养老金,在今年国家人社部印发了关于做好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处理工作的通知,然后近期宁夏自治区特别发出了一份关于敦促有关人员退回违法违规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相关通知,具体如下:
我们看到,宁夏人社局明确说明要在年12月31号前退还骗取和违规领取的待遇,否则将会严肃追究责任,然后12月份湖南长沙要求事退人员在12月31日之前完成认证......这种种迹象说明养老金到年底左右已经是在严查,所有的退休人员必须引以为戒、不要“顶风作案”,否则不仅养老金会暂停、还可能退钱、甚至面临牢狱之灾。
大家不要觉得是危言耸听,比如今年《台海网》就刊文报道,说到河南许昌办理了一项冒领养老金的骗保案,某人隐瞒父亲去世的消息、冒领了10年养老金金额达到23万多元,后来除了要退还冒领的23万多、还被判刑三年半、还处罚金——可见非常得不偿失、教训很惨痛,在社保部门的大力围剿之下、以下这四类人将会受到严查,必须引以为戒、希望其中没有你!
引以为戒
(1)第1类:重复领取养老金的人目前养老保险实现了全国统筹、很多数据汇总在一起,很容易发现同一个人领取两笔养老金的违规情况,所以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有少数人之前领取职工养老金的同时、还伪造身份领一笔居民养老金,这种情况一经发现会被严肃处理、除了要退还领过的养老金,还可能会被判刑——因为一个人只能领取一份养老金!这是底线。
严打骗保
(2)第2类:冒充离世老人领取养老金的人有一些人养老金比较高、超过了甚至五六千以上,因此有些家属就抵挡不了诱惑,谎报或者瞒报退休老人的去世时间,冒领养老金,这种案例这些年有发生过,一经查实除了要退还所有冒领的钱、而且还会面临罚款、甚至有牢狱之灾。
禁止冒领养老金
(3)第3类:篡改年龄或者身份领取养老金的人因为我国养老金是终身领取的,回报周期很长,但是早年因为一些历史原因,有些人的档案或者工作档案信息、年龄信息有误,因此需要进行核定,有些人就钻空子用某些手段修改自己的年龄,比如说把年龄改大早点退休领养老金,或者说把自己改成特殊工种、因病退休然后提前领养老金,这些都是违规的,一经查实将严惩不贷,其实社保法中早有规定,第88条说到了:凡是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4)第4类:伪造虚假的劳动关系领取养老金的人今年国家已经不允许挂靠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了,因为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这种也是违规的,但是其实在我国社保法实施之前,曾经开展过集中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工作,如果你是城市户口、然后曾经在城镇集体企业工作过,有过劳动相关的档案,然后你在年年底之前已经满了法定退休年龄的——之前是允许一次性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的,很多人抓住了这个机会现在都能领到几千元的养老金,但是有一些人则利用自己的社会关系冒名顶替名额,违规补缴、冒领养老金,这类人也会被严肃处理。所以任何时候遵纪守法是很重要的,让我们共同保护社保基金、做一个好公民。你支持养老金严查吗?欢迎留言评论,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