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常机关工作需要,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督导辅助人员8人。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公告:一、招聘岗位督导辅助人员,负责全市重点项目督导辅助、老庭院改造提升项目督导辅助工作等。
二、应聘条件(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吃苦耐劳,能够胜任加班加点工作;
3.不限专业,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5.限许昌地区;
6.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适合岗位工作需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适合岗位要求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本次招聘工作由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招聘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许昌市人事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