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无证驾驶、
机动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
5月14日,
一男子因为4个月内第四次交通违法,
被处以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5月13日上午,禹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该市市区滨河大道西段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9时许,民警发现一辆白色众泰牌小轿车由西向东快速行驶而来,便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不但不服从指挥,反而立即掉转车头准备逃离现场。
民警立即冲上去将其拦停,并要求驾车的中年男子出示相关证件配合检查。这名男子神色突变,说话支支吾吾,始终不能出示证件。于是,民警将他带到警车上进行讯问。最终,驾驶员承认自己叫赵某,还未办理机动车驾驶证。
民警进一步检查,发现赵某不但无证驾驶,还涉嫌酒驾。经检测,他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2mg/ml。另外,赵某驾驶的车辆还未经过审验。
赵某在接受讯问时还承认,他曾于2月21日、3月11日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机动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被处罚;3月28日,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被处罚。
短短4个月连续违法4次,
民警对赵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并第四次
依法对其作出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许昌报业传媒集团全媒体记者丨田建军
通讯员
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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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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