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河南网4月1日电(郑超伟吕家诺)3月31日,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发布《关于实施机动车业务便民措施的公告》。
据了解,按照公安部交管局“放管服”容缺办理相关业务的精神,为进一步方便群众,自年4月1日起,凡河南省非许昌户籍人员办理小(微)型乘用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可凭“暂住登记凭证”前往许昌市车管所及登记服务站直接办理。
来源:中新河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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