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许昌市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许昌市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任职资格要求;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1)高校毕业生、中小学二级职称及以下人员,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普通高中教师岗位要求全日制统招师范类本科学历(不含民办、独立院校和联合办学)或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必须于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要求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中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
8.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教师,安排到许昌市建安区学校教师岗位(详见《许昌市建安区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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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岗前培训、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进行招聘。
1.发布公告
许昌市建安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将于年6月21日在建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确认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及方式:年6月28日至年6月30日。方式: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