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结合我院用人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或任职资格要求;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是指年9月30日(含)以后出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是指年9月30日(含)以后出生;
7.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行为未满禁考期限的人员;
4.近三年来通过公开招聘进入许昌市市直事业单位的人员;
5.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23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见附件《许
昌职业技术学院年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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