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全市技工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各职业培训机构: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技工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豫人社明电〔〕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全市技工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目前全国多地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全省确诊病例在不断增加,1月26日我市也确诊了首例病例,疫情存在进一步扩散的风险。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防控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与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与处置、舆情应对与引导等预案,完善应急处理机制。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及时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各级人社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定周密方案,组织力量开展防控,依法依规有序管控,把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具体人,及时指导属地范围内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做好防控相关工作。
二、做好放假期间值班值守。春节正值学校寒假期间,人员大范围密集流动,学生单独或随家长返乡、外出探亲和旅游等较为普遍,出入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客运码头、机场、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较为频繁。各级人社部门和技工院校要结合工作实际和技工院校特点,强化责任意识,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狠抓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点环节,严禁举办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坚决落实传染病防控各项要求。
三、分类落实防控措施。各地人社部门和各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要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结合实际做好监测设备、隔离空间预备、开学师生返校预案等相关工作。各技工院校要根据疫情发展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和具体部署,统一安排开学时间,全市技工院校暂停组织师生到湖北实习、培训、出差等各类活动;各级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线下集体培训、各企业新型学徒制的集中培训、各级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的集中鉴定要按照全市统一要求,不得提前进行。
各技工院校针对留校学生,要通过走访慰问等方式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做好防控工作。针对离校学生和学校教职工,要通过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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