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晚17时30分许,
在许昌市南关大街大商新玛特东门,
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二交通执勤大队交警们正在此处依规对违章乱停的四轮电动、非机动车进行进行拖移处理。
人群中突然窜出一女子,
她三步并作两步跑上拖车,
阻碍交警拖移车辆。
原来拖车上的新能源四轮车是她本人的,她去胖东来生活广场逛商场,图省事将车辆停放在路边。
众所周知,南关大街颖昌大道交汇为辖区主要商圈,人流量、车流量密集,该处既没有设置停车位,又是单行道,在此处乱停乱放极其影响交通正常通行。
该女子购物结束准备回家时,正好目睹自己的车辆被交警拖移,她便冲上拖车去阻挠。执勤交警告知该女子,拖移车辆有正规处理流程,到时去二大队队部接受处理,女子不依。交警警告该女子,再不离开拖车将按阻碍执法被强制带离,女子仍站在拖车上继续僵持。最后,女子被稍后赶到的南关派出所治安民警带离。
经了解,阻碍执法女子姓张,
到派出所后她冷静了下来,
认错态度良好,并写下检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张某某做出元罚款的处罚。
交警提示
车辆乱停乱放,影响道路通畅,造成安全隐患。尤其是在禁停路段随意停放车辆,不仅属于不文明行为,而且也违反了交通法规。希望广大司机朋友能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积极配合和支持交警的工作。
本期编辑丨圆圆
内容来源丨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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