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消防队伍灭火及抢险救援执勤力量,
经市政府批准,
许昌市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队员45名。
招聘详情
一、招收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应聘战斗员岗位: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志愿投身消防工作,退伍军人优先;4、男性,年龄满18周岁,24周岁以下,身高1.60米以上,退伍军人可视情况适当放宽至30周岁以下;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6、具备消防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初中以上学历;
7、掌握机修、水电、电焊、电器维修、计算机、烹饪等技能或相关经验者优先招录。(凭相关证明材料可适当放宽招录年龄)
(二)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应聘驾驶员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志愿投身消防工作;
4、男性,年龄满18周岁,40周岁以下,身高1.60米以上,具有B照以上驾驶证两年以上驾龄;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
6、具备消防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初中以上学历;
7、掌握特种机械、车辆驾驶或汽车维修等技能者优先招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收:
1、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4、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收计划
岗位设置:战斗员25名,驾驶员20名。
三、招收程序
招收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初审、现场考核、政审、聘用、集训”的程序进行。(一)报名初审(3月22日-4月12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对报名人员的年龄、工作经历等进行审核,确定入围现场考核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与应招人数之比为1.5:1,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核减招聘岗位。报名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退伍军人及有B照以上驾驶证的一并携带退伍证、驾驶证(以上证书均需提供复印件),以及《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由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双面打印,并填写一式两份)、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如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录取资格。报名地点:许昌市消防支队司令部(许昌市莲城大道与魏武大道交叉口东米路南)简章发布:许昌市人事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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