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郑岳生与邢晓军、燕雪琴、郑长周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了有效的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法律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对举报人按执行到位金额的25%比例予以奖励。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