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3月23日,许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医院,组织开展了我市年3月份批次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现将鉴定结论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发放时间及地点:
①市直鉴定结论。市直职工的鉴定结论从3月28日(周四)开始发放。职工或经办人可到许昌市民之家1楼A区窗口领取鉴定结论。
②各县(市、区)鉴定结论。由各县(市、区)劳动能力鉴定业务工作人员于本周统一领取后,在各县(市、区)安排发放。具体事宜可咨询各县(市、区)业务科室。
点击查看各县联系方式:全市工伤保险业务联系方式
注意事项:
①鉴定结论发放前,会有工作人员与您进行电话联系,接到通知后,请携带参加鉴定的职工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鉴定结论。
②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按照相关规定向省劳鉴办申请再次鉴定。具体流程如下。
点击查看许昌市工伤职工伤残等级鉴定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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